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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献华律师
--  发布时间:2010-2-21 10:01:25
--  全总: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总体良好 存三方面问题
全总: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总体良好 存三方面问题
2010年01月27日 14:52:2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 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两周年之际,全总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就工会推动该法实施的做法和成效回答了记者提问,表示两年来,工会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贯彻实施的重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

    记者:请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以来取得的成效。

    答:《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来,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据统计,多数省(区、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上,大型国有企业达到100%。

    二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有所改变,新签劳动合同平均期限延长。如广东省新签劳动合同期限3年左右的占60%以上;江苏省一年至三年期限劳动合同增加12.89%,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左右的已占60%以上。

    三是劳动合同质量有所提高。与之前相比,各地新签劳动合同条款比较完备,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规定比较明确,并且适应形势需要及时补充合同内容。如在国际金融危机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把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时的岗位调整写进合同,达到有约在先、避免纠纷的目的。

    四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基金收入增长。截至2009年9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1474万人、27399万人、12203万人、13459万人和879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337万人、5088万人、558万人、1286万人和1022万人。1-9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4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3亿元,增长30.8%。

    五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会推动配合各级劳动保障机构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查处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如广东省仅08年上半年,就对10.34万户用人单位进行巡查,查处用人单位违法案件3.26万宗,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49.17万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3868.09万元,处理企业主欠薪逃匿等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2829起,涉及劳动者48.74万人。

    六是农民工权益得到更好保护。各地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中,高度重视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云南省对使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等开展劳动合同签约、工资支付等情况的重点检查。辽宁省沈阳市成立专门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七是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用工秩序进一步规范。多数企业派出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劳动合同法,逐步理解和适应法律要求,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补签劳动合同,规范薪资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落实法律各项规定。

    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的积极作用尤为明显。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实体经济以来,中小企业裁减人员没有引发较多劳动争议,部分劳动者失业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近2000万农民工返乡没有引起大的社会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工会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哪些主要做法,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全总及时下发通知,对工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工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广泛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活动。全总把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作为全国职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举办了多期《劳动合同法》培训班,为各地工会培养宣传《劳动合同法》的师资力量;与北京市总工会在工人体育馆共同开展《劳动合同法》现场咨询活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知识竞赛活动;联合《工人日报》和人民网举办全国职工《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参与答题的职工达562万余人。针对法律颁布后引发的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总及时组织报刊文章,电视、网络报道,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引导带动用人单位积极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各地工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组织网络答疑等活动,掀起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的热潮。

    二、积极参与热点问题查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部分用人单位采取集体辞职、集中裁员、逆向派遣或劳务承包等行为规避法律,影响了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全总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一是迅速下发《关于制止用人单位劝辞职工规避〈劳动合同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会行动起来,及时了解掌握当地企业劝辞职工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二是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旗帜鲜明地表明工会的立场观点和政策主张,通报全总正在和即将采取的有关措施。三是及时组织报刊文章,电视、网络报道,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引导带动用人单位积极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四是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人民网等媒体宣传《劳动合同法》,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准确理解法律规定。五是对各地出现的违反和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典型案件和突发事件,责成地方工会跟进调查,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各地工会按照全总部署,积极采取行动,督促和协助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地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调查和检查,如广东省总工会全面调查大规模辞工事件,逐件向劳动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落实。上海市闸北区总工会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成功阻止了数起中介派遣机构集体退工事件。

    三、参与《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在参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民主管理条例》、《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劳务派遣规定》等《劳动合同法》配套法规规章制定中,全总做了大量配合和准备工作,充分表达工会的意见主张,坚定不移地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如在参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全总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赴西北、华南、东北、华东等地区进行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数十次,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各地对制定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总后反馈国务院法制办。 

    在参与配套法规规章制定中,工会的意见建议发挥了重要作用。09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制定《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全总提出了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增长放缓情况下,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等多条重大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据此对"规定"作出重大修改,突出维护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主旨,明确了对企业裁员行为的具体要求,加强了政府对企业裁员行为的监管、核查、指导及对企业不裁员行为的鼓励,细化了裁员过程中听取工会及职工意见的相关规定,删除了工会坚决反对的条款,并表示将在进一步调研、修改后,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其他配套法规规章制定中,工会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地方工会积极参与相关地方立法工作,推动出台有关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法律的有关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好劳动合同。各地工会将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断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作为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重点,并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主要做法是:从实际出发加强劳动合同工作分类指导,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着重抓好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积极会同劳动行政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的用工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一些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制定本企业劳动合同格式文本草案,并督促企业将劳动合同格式文本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一些地方工会积极推进按行业和工作岗位细分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劳动合同文本的针对性。从实际效果看,各地劳动合同签订率已大幅上升。据我们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达到或超过85%,据北京、上海等10个省、市调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上升到92%以上,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

    五、积极推动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用集体合同推进和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工会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有效手段。各级工会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推动集体合同工作的深入开展。全总召开了全国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目前,全国基层及基层以上工会参与签订集体合同110.7万份,覆盖企业190.8万个,覆盖职工近1.5亿人,占全国企业职工的60.2%。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20万份。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达41.7万份,覆盖职工5110万人。

    六、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针对《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一段时间内出现的一些违反和规避法律的事件,全总及时开展调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各地工会按照全总部署,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并积极采取行动,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了一批违反和规避法律的案件,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各地工会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各方力量,加大对用人单位执行法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结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各级工会加大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力度,强化调解,积极参与仲裁和诉讼,及时预防、化解劳动合同争议。

    工会十五大以后,全总进一步加大了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力度。一是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调研,将《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作为重要内容,全面了解金融危机对其造成的影响,同时,协助全国人大财经委,对辽宁、山东、北京、天津等12个省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将调研情况汇总上报全国人大财经委,为全国人大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提供参考。二是加大《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力度。如在09年人大、政协会上,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提交议案提案;在"两会"小组讨论中作专题发言,阐述工会主张;在政协大会发言中,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建议;在"两会"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的成效;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在工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增加《劳动合同法》课程等。三是配合"共同约定行动",积极推动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开展以工资集体协商、安全卫生为重点的专项集体合同和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四是跟踪个案处理,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对一些地方发生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各级工会积极介入案件处理,主动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取得联系,督促案件依法查处,并为涉案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记者:对于推动《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贯彻实施,工会有哪些建议?

    答:《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有偏差、配套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执法需要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权力监督职能。要求各地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关注、研究、解决《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推动和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对一些地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并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切实履行权力机关职责,维护法律尊严。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职工劳动权益的落实。要强化劳动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议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劳动保障执法力量短缺、经费不足的问题,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设。建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合作协调,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特别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及劳动法律监督员的作用,严肃查处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应抓住一些肆意违反法律、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依法惩处并通过媒体曝光,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劳动合同法》全面贯彻落实。

    三、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相关机制,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建议立法、法制、司法、执法等机关和部门加快出台立法解释和答复,制定配套性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对劳动合同法中一些原则问题予以具体规范,增强法律的操作性,推动相关规定落在实处。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充分发挥集体合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大舆论监督,及时掌握劳动关系发展动向、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等。通过逐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为《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营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合同法》学习宣传活动。要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法律实施的舆论氛围。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阐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及其对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保障人权,落实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各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经验做法,鼓励先进,批评落后。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法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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