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法眼天下法律人 → 一法官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条例动两大手术

网站首页 会员注册 律师会员 法律咨询 热点关注 法眼天下 法治新闻 经济观察 社会观察 读书评论 法律法规 团队介绍 联系我们

  共有36794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一法官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条例动两大手术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黄献华律师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管理员 帖子:5133 积分:47608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09-10-11 22:34:43
一法官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条例动两大手术  发帖心情 Post By:2010-2-21 9:36:26

一法官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条例动两大手术
2010年02月21日 08:32:04  来源:新华网综合
  据正义网报道,北京老城区的一处院子拆迁,官司打到了法院。要拆迁的院子里,正式的房屋很少,也就三四间,但院子里有树木、有水井,院子挺大的,最后评估的时候,只按房屋面积评估,硕大的院子几乎没有被考虑,“当事人就是不干、不同意”。这个案子至今留在办案法官刘行的记忆中。

    老百姓觉得现在的拆迁,大部分都有“强拆”之嫌。不过依法来说,强拆似乎有理。因为拆迁裁决作出后,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强制执行权,就算当事人提起了诉讼,但是“诉讼不停止执行”,也就是说,打着拆迁官司的同时,房子都可能被合法地拆掉。“原来不曾见过,只是最近几年,尤其是《物权法》实施之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停止执行的情形开始出现,而且越来越多。”刘行说,但在诉讼不停止执行作为原则的法律框架下,法官也很无奈。何况,法院面对的是房屋已经强制拆迁的既成事实,这往往是“看不见的压力”。

    在北京市一个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工作了10年的法官、34岁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刘行,在春节前向国务院法制办递交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简称《征收条例》)。“征收条例顺应了保护公民个人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时代要求,力求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救济,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接受记者专访时,他用自己亲历的司法实践,阐述征收条例必须要做的“两大手术”。

    征的是房还是地?

    分别补偿才会改变混乱现状

    刘行接触的几乎所有的拆迁案件当事人,都曾试图向这位法官“厘清”一个问题:是房子?还是地。

    生活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老城区,老百姓早就知道,地比房值钱。房屋拆迁在那些当事人的心里,其实是包含两个内容的:首先是土地使用权转移,然后才是房屋拆迁。而后者,也就是房屋拆迁,其实并不那么重要。因为拆迁的大多是老旧的房子,房屋本身造价,无非就是木头、砖头和工钱。如果是危房,那就更不值什么钱了。因此,官司打到法院的那些当事人,要求补偿的内容压根儿不在房子上。“而是地,是为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要份补偿。”刘行说。

    每一个当事人都会和刘行算账,算完依房屋面积计算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后,无一例外地计算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补偿价。而算法,可就是千人千面了。“当事人都觉得自己有理,也说得出理来。他们觉得房子是房子,地是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和土地使用权转移款是两回事,两个都要有。”刘行说。

    但拆迁部门不这么看。他们也有理。他们拿来的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其中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区位’补偿价由基准地价和基准房价构成。”他们据此认为,“区位”因素包含在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评估项目中;而“区位”补偿价因为暗含了基准地价因素,也就等于房屋拆迁补偿款中暗含了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区位当然是土地使用权的一个重要因子,但补偿了区位,就等于补偿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么?不仅当事人对此想不通,处理过形形色色拆迁案的刘行也称;“土地使用权评估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除了区位,还要考虑很多因素。在这个问题上,当事人的有些观点我内心认可。”

    比如,在物理上,不仅要考虑面积、位置、地块形状、是否临街等因素,还可能要考虑历史状况、自然景观等因素。“你想想,同一个小区内面积相同房子,一个是临街的商铺,一个是普通的住宅,能用一个价格评估么?还是同一个区域内相同面积的房子,一个紧挨着文物保护单位,一个离得老远,能用一个价格评估么?”刘行说。

    不光是物理因素,还有经济因素、环境因素。“土地所在地的市政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完备程度,城市发展规划尤其是市政设施和规划等,人口数量、环境污染等因素都该综合考虑。”

    “当事人普遍认为,目前的房屋补偿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区位的因素,但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进行完整的补偿。对这样的诉求,让法官怎么判?无奈法律规定就是一笔杂糅着的糊涂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不足为怪了。把目前的纠纷拿到草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框架下,发现还是一笔糊涂账。”刘行指的是意见稿第二十条的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还有十二条的规定:征收房屋的,应当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依法收回后怎么补偿,草案没说。”

    “延续下来的这种杂糅的写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一个“等”字又会惹出多少争端。”刘行说,房子是房子,地是地,只有分别明确房子怎么补偿,地怎么补偿,纠纷才能减少,处理纠纷的依据才能明确。

    他的意思是:将土地使用权补偿列为单独项目进行评估和补偿,至于这个项目包含什么内容,更得仔细审定、写清。

  诉讼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的睡眠条款有待激活

    打着拆迁官司的同时,房子就有可能被合法拆掉,这样一来,诉讼还有什么意义?房子已经拆了,一切成定局了,面对这样的结果,法院难道还会做出一个不予拆迁的判决?在法官刘行面前,当事人的牢骚似乎有些千篇一律。

    “诉讼已经开始,强制拆迁的行政决定为何不能停止执行?道理在哪儿?这不是在姑息强拆么?”这是刘行接触的当事人提出最多的、最让他们不能理解的问题。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就是“依据”。刘行说,虽然在最近几年,随着当事人权利意识增强,尤其是《物权法》的实施,当事人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在诉讼过程中依法申请停止执行的情形开始出现,而且越来越多。    “缺乏必要的操作标准,一方当事人又是政府部门。”刘行说,“在这种情况下,‘官民’矛盾一触即发,纠纷不断升级,拆迁不断成为引发极端或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借助这一次大修的机遇,如果能够确立诉讼停止执行原则,只有当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时,可由征收机关向法院申请准予执行,并承担举证责任,由法院在衡量公益与私益基础上进行裁量,那么,对征收机关的申请(既然是一种例外情况),法院就会掌握得很严,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呼吁司法介入拆迁、实行严格的“诉讼停止执行”制度的法界呼声不在少数,但据媒体报道,不少法学学者讨论这一意见稿时纷纷扼腕感叹:如果不修改现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本意见稿就是无能为力的,即无法自行确立这一基本原则。

    果真如此么?请看《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三)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据此,刘行认为,现行《行政诉讼法》已经为本草案规定“诉讼停止执行”预留了“窗口”。“遗憾的是,这个窗口一直为人们忽略,截至今年,《行政诉讼法》实施20年,几乎没有法律、法规激活过这个睡眠条款。”刘行说。

    刘行认为,本次制定征收条例,既然是以保护被征收人利益为主线,那么完全可以利用这个“窗口”,让现行规定发生“根本性改观”:在拆迁征收补偿问题上,确立实行诉讼停止执行为主,法院依行政机关申请批准执行为辅的原则。

    似乎不会有人否认,这样的改动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利益,反对者主要是从行政执行效率,以及司法介入的正当性(有效性)两方面提出质疑。

    有人疑虑,征收条例主要规范的是在国有土地上实施的公益拆迁,一旦设置诉讼停止执行的程序,会不会对行政执行效率产生影响?

    那么,一起拆迁案件的处理到底需要多少时间?刘行称:“如果案情不是特别疑难或复杂,一起拆迁案件从起诉到一审结束,一般需要3个月;算上二审期限2个月,再加上诸如送达等零碎的时间,一共不会超过6个月。在一般情况下,6个月根本不会对征收项目造成不可弥补的停止或破坏。”

    还有这样的担心:由政府裁决和实施强制拆迁,至少政府会感到自己是矛盾焦点,既可能成为被告,更可能成为上访的对象,会审慎得多。而由法院裁定是否准许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无疑会让能够解决问题的党政领导躲在背后,事情也许由此变得无法解决。有人撰文称,希望法院(司法)退出拆迁纠纷。

    “这里面有对现实的万般无奈,却是不理性,也不成熟的想法。”刘行认为,在司法尚无法完全承担公民权利保护之重任的眼下,加重行政机关的责任,通过媒体、公众尤其是群体纠纷的压力,迫使行政机关慎重行使权力,尽管可以取得一时之效,但这绝非长远之计。

    “无论如何,对公民权益保障而言,司法作为社会纠纷的最终解决机制,一方面是现代国家权力制约机制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司法自身理性、成熟与均衡价值的必然归宿。让法院(司法)退出拆迁纠纷,是与法治理念背道而驰的谬论。”


 



中国法律信用网(www.law-credit.com)法律风险管理 为客户创造价值

黄献华律师电话:15301350911

支持(0中立(0反对(0单帖管理 | 引用 | 回复 回到顶部

返回版面帖子列表

一法官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对征收条例动两大手术








签名
Rolex replica watches the clock movement fake watches on the inside of rolex watches the clock replica rolex case. Attach the replica breitling watches wooden cuckoo and its mechanism replica tag heuer, the bellows, the chimes and the weights. Connect the cuckoo replica cartier watches mechanism to the door. Attach the clock hands to the front replica omega watches of the clock face and the interior movement.Only the front of replica panerai watches the cuckoo clock needs to be carved and painted. Today vines, replica armani watches leaves, animals and woodland characters, as well as hunting replica audemars piguet scenes are features of the typical form of cuckoo replica bvlgari watches clock.Do follow the manufacturer's directions when it replica chanel watches comes to installing the inner workings of the cuckoo clock. replica gucci watches Assemble without slightest error. Even a small error can lead to a replica movado watches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mechanism. For instance, the cuckoo replica montblanc watches mechanism and the bellows, the clock seems not to work replica patek philippe watches on sale.
法律声明:①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 联系方式:E-mail:bjlawinfo@126.com
英雄合击私服
传奇私服发布网
变态传奇私服
传奇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