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解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依法保护林地、科学管理林地的重要依据
——解读《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刘羊旸)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纲要》确定了今后10年全国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任务。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10日对此进行了解读。
我国林地保护形势严峻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林地是发展森林资源的基础和根基。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2004—2008年)表明,森林覆盖率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8.6%提高到20.36%,累计为社会提供木材60多亿立方米。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林地供给关系紧张等矛盾十分突出,林地保护形势严峻。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林地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系统整体功能非常脆弱。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清查5年间隔期内因工程建设、自然灾害、毁林开垦等导致的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达832万公顷,相当于同期全国造林面积的十分之一,严重影响和制约着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这位负责人表示,保护林地、发展森林资源比任何时期都显得更为重要。编制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严格保护林地,发展森林资源,是保障国土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是加强节能减排、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的客观要求;是满足市场需求,增强木材及林产品供给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林地结构、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现实要求;也是依法保护林地和科学管理林地的重要依据。
适度增加林地数量对改善整体生态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纲要》提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亿公顷,占国土面积比重提高到32.5%以上。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林地保有量为3037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1.6%。适度增加林地数量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实现,改善我国整体生态状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如何增加林地保有量,这位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引导节约使用林地。通过加强石漠化、沙化、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及边际土地整治、生态重要区域陡坡耕地、沙化耕地退耕还林等途径,积极补充林地数量,确保林地资源稳定增长,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深化集体林改能够解放和发展农村林地生产力
《纲要》提出,到2020年,森林保有量达到2.23亿公顷,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森林保有量为19545万公顷。增加森林保有量,要严格保护有林地和生态脆弱地区的灌木林地,特别是对400mm年降水量线以东地区的森林,实行不降低林地生产力基础上的森林面积占补平衡。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对退化有林地,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
同时,《纲要》还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这位负责人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稳定农村集体林地权属和用途,不仅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还能大大提高农民保护林地、大力造林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农村林地生产力。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将理顺管理体制,通过对林业生产关系的调整,提高森林经营单位保护发展森林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水平和林地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