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号)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受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1年1月1日零时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详见《〈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均可登录网站(www.bjhjyd.gov.cn)进行小客车指标申请,网站每日24小时(无节假日限制)均接受申请。网上接受咨询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30时。
网上申请如果遇到生僻字无法录入的情况时,请您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无上网条件的,也可从2011年1月4日起,就近选择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
到窗口办理时请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个人请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单位请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书。
三、每月8日前(含8日当天)提交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可于当月25日通过网站(www.bjhjyd.gov.cn)查询审核结果(有效编码),如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请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表。每月9日起提交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可于下月25日查询审核结果。
四、每月26日组织摇号:有效编码进入摇号基数,个人有效编码每月摇号一次;单位有效编码每两月摇号一次。
摇号结束后,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网站(www.bjhjyd.gov.cn)查询摇号结果,并可自行下载打印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表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五、查询审核结果和摇号日期因故发生变化的,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