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30日举办业务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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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25 10:56:42 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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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定于2011年7月30日举办业务讲座,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主 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讲座;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勇健; 时 间: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点—12点,8点30—9点30分签到; 地 址:北京宣武区虎坊路7号; 地 点:北京市工人俱乐部(虎坊桥十字路口西南角,湖广会馆南侧,可乘5、6、7、14、15、23、34、51、57、66、102、105、343、特5路虎坊桥站下车)。 参加培训的律师须先在工人俱乐部门口凭律师执业证或者听课证领取入场卷(未带证件者不能领取入场券),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务必带好证件。入场券数量有限发完为止。
特注: 1、由于停车位有限,请律师参加培训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因场地容纳人数有限,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会场将视情况关闭入口,请参加培训人员服从现场管理,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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