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政府采购监管目标锁定 |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0-03-01 10:18:08 |
开创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新局面
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王瑛副主任 第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能充分认识到以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切实把工作做好、做实、做细。 第二,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推动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今后,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对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中央单位,集中采购机构不得为其组织采购活动,财政部不予支付资金;对涉及执行申请变更采购方式的,财政部将不予审批。 第三,以考评考核为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财政部一方面研究中央单位计划执行编报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信息统计考核评价办法,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考核评价工作;另一方面,开展实施对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 第四,搞好协调配合,形成执行合力。希望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采中心的工作,国采中心也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财政部一方面,督促中央国家机关配合和支持国采中心开展集中采购工作,将属于国采中心组织实施的采购计划抄送国采中心;另一方面,指导国采中心做好集中采购目录采购方案。 履行审计职能促进政采工作健康发展 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 鲍国明司长 一是切实履行审计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审计部门除了要对预算执行及相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检查外,还要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活动、采用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以及各有关采购当事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即要从传统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同时,对政府采购开展绩效审计,深化政府采购审计。 二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推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审计部门继续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关注部门和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合法合规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推进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审计部门要通过对扩大内需项目的审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及对国家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等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审查。审计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实施的监督,跟踪政策实施情况,保证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发挥政府采购在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监察部预防腐败室、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于贤成副主任 为从源头上预防政府采购领域腐败问题,要不断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工作在预防腐败方面的积极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执行力,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处罚依据。近期我们拟会同财政部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办法》,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供具体的处罚依据。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为主,监察、审计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政府采购检查机制,完善质疑投诉机制,以监督检查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化。 三是严肃执行纪律。要重点查处曝光一批虚抬价格、串通采购和不诚信经营的供应商,依法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纪检监察要发挥职能作用,防止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维护政府采购的公信力。从而使政府采购工作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