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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法官调解策略之“望闻问切”

1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5-28 23:27:05
法官调解策略之
“望闻问切”
20105-28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李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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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法院从事一线审判工作多年,不免感慨岁月匆匆、青春易逝。从懵懂的青年到成熟的中年,从血气方刚的大学生到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个人成长的过程得益于工作上的历练。在审判实践中摸爬滚打,曾经的书生意气早已烟消云外,曾经的愤世嫉俗也都不复存在,办理的案件愈多,对法理与现实的认识愈为透彻,接触案件的第一反应不再是死搬书本,而是不自觉地切身体会当事人的处境。

  调解是高水平的审判,从民情与习俗入手,进行劝说引导,最终促成当事人意见一致。调解与中医看病有类似之处,都需要透过表象发现问题的症结,我认为法官调解可以借鉴中医“望闻问切”的方法。

  “望”即熟悉案情,察言观色。对一个案件进行调解的前提即是熟悉案情,与当事人接触,是进一步了解当事人心理倾向的有效方法。工作的过程中,察言观色,注意其说话方式与观点立场,从当事人能接受的立场进行调解,是工作得以开展的基础。

  “闻”即耐心悉听,理性判断。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后,大多会产生怨愤情绪。从心理活动的角度考虑,在进行调解程序之前,当事人内心的情绪首先要得以宣泄,在宣泄后才能平心静气地坐下处理问题。法官就是当事人表达诉请的最好对象,当事人也乐于向法官吐露事实经过与心路历程。在此阶段,法官就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一切诉请,对这些信息进行理性判断,才能更准确的掌握事实真相。

  “问”即询问案情,澄清疑惑。询问包括正式的询问与非正式的交流谈心,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询问,能够得以澄清疑惑。在交流谈心过程中,不经意间的询问就有可能牵带出事实背后的真相;在熟悉案件到一定程度后,对有疑惑的问题,法官应当艺术性的进行迂回询问。

  “切”即找准根源,促进协商。矛盾的背后总有其事实根源,在经历了望、闻、问后,基本能够判断出大致的案情与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在切入的过程中,要先把握住当事人抗辩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合常理的,就从人情世故与社会规则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符合习惯但有悖法律规定的,要对法理耐心加以阐明。在适当时候冲上一杯绿茶,平心静气地坐下和当事人聊聊家常,面对面抑或背对背进行调解,都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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