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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中杰:民主,从争取个人权利开始

1楼
黄献华律师 发表于:2010-7-5 22:05:17

民主,从争取个人权利开始 
 
2010-7-5  作者:苏中杰  来源:炎黄春秋网刊外稿
 
 

        说起民主,中国的文人学士们总从政治、历史、文化和民众素质方面,找出一千条一万条理由,论证中国不能搞民主或根本不能搞民主。那些理论都高深的很,都是大有学问的人才谈得出来的,我等草民百姓读不懂。可是,草民们知道那些话是为谁说的——那都是一些让权贵们听着心花怒放、让老百姓听着绝望透顶的话,是一些让大家还是顺顺当当做奴隶的话。

民主真的是不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是深藏在云里雾里、不可触不可及、远在天边不可摸、脚下无路找不着的东西?实现民主真的只是靠大有学问的神人的事吗?

我们先看一看什么是民主,就会明白这个问题。

对于什么是民主,有许许多多的解释,我们不妨从一个角度来理解:民主就是平衡人类个人权利的政治制度。

是不是这个道理?请看——规定各区派出参政代表数量、八小时工作制、最低工资法、妇幼保护法、累进税制以及各种保护个人权利的法律,等等具有民主性质的法律法规,都不是在平衡人与人之间的个人权利吗?

人的权利,是老天给的。这就是人们说烂了的天赋人权。你是人,应该有人的权利;我是人,我也应该有我的权利。老天让你去实现你的权利,老天也要让我来实现我的权利。如果你在实现你的权利的过程中,不损害我的权力,由你去;如果你为了你的权利而损害我的权利,那你必定走出了权利的内涵,你即违背了自然法——天赋人权之定,也违背了社会的民主成法,对不起,我就要追究你的违法的责任,维护我的权利,讨回我的损失。如果你的权利和我的权利有矛盾,咱们可以协商解决嘛。既然是权利,都是由社会规则而来的,我们就有协商的条件。来,我们谈一谈。看,这就是民主,无论是追究法律责任,还是协商,都是我为我做主;这个“我做主”过程就是建立民主和发展民主过程。

再从民主要面对的社会内容来看民主的实质。基于保证和优化人类衣食住行的经济活动和由此而来的精神活动,是人类的根本活动。所以说白了,民主内容中的“我做主”,要争的就是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说来实在并不高深。

有没有不为个人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民主?有没有当成画儿来看的民主?没有,凡是民主,要的就是个人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

民主,就从这里起步——从维护个人权利起步!

谁来起步实现民主?

是个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每一个人!

个人权利是神圣的,它行走在社会规则上,既有创造的伟力,当然也有接受他律的品格。即就是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个人权利有如此伟大的作用,但只要他们去争取个人权利,他们都是在向社会不公宣战,都是在改造法律法规,都是在削减统治权力。一句话,都是在建设民主,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但是,问题出来了——有人问:他们能搞民主?

失地农民要自己的权利,有人说,他们知道什么是民主啊,一批狭隘的小生产者,拉历史倒车的阶级!

工人为维护自己工作的权利,有人说,民主要有一定的素质的人才能争取,他们落后而不懂当代文明,行吗?

民工要讨回老板拖欠的工钱,有人说,民主要有一定的文化背景,就凭他们,连民主这个词都不知道,能搞什么民主?

邓玉娇捍卫自己的贞操和人格尊严,有人说,这样的暴民,一点都不讲宽容,哪能实现民主?

作家的因自己的书被查封而抗议,说他们不懂民主理论,只是凭个人感情来反抗现实,未必知道民主的要义,难以实现民主。

律师因为做维权民众的代理人而被非法吊销执照,因而奋起抗争,他们说,在一个没有信仰的国度里争取民主,是不可能的。

有良知的记者写了底层人痛苦而辛酸的生活,揭示社会的不公,有人说,这样煽动民粹主义,哪能实现民主?

总之,在那批人眼里,民主不是从个人奋起维护个人经济或精神权利起步的,而必须让每个人无论个人权利如何被损害,都不要去管,先学历史,学文化,建立信仰,提高素质,掌握高深的理论知识,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民主教科书之后,才能起步搞民主。比如农民,自家房子被非法拆了之后先不过问,邓玉娇先满足淫官的兽欲,先到“社会精英”那里交上一笔“民主培训费”,听他们讲课,等到历史文化知识和民主水平达到他们认为的高度时,再出去,起步实现民主。对全中国人也是这样的,大家先都老老实实放弃个人权利,当天朝的顺民,先接受“社会精英”的教育,有一天被“社会精英”考核合格,并发给“民主起步合格证”时,再起步实现民主。

当然,我们的“社会精英”在培训民众的同时,还兼负天下大任,就是“维稳”(维护统治权力稳定)。所以,他们的一切言说,中心内容是让民众不要奋起维护个人权利,以免造成天下不安定,慢慢等待,等待他们与统治权力密切合作,规划社会,创造未来,为老百姓安排民主生活。因为社会“要由精英来治理”,你们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文化素质那么差,都起来维权,反对暴力拆迁,反对高房价,反对房产商,是会坏事的。民主,不能从你们那儿开始。

个人权利的内涵中,本来就具有民主的诉求,瞄准的主要对象是由统治权力引起的一切社会不公。可以说,人类社会进步的历史,就是实现个人权利的历史,即寻求并发展民主的历史,抗击统治权力的历史。并不是先有民主理论和高素质,而后才有民主的;而是恰恰相反,民主理论和高素质,是在民众维权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即就是在同统治权力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知识分子(并不是知知人)的责任,就是总结民众争取个人权利以实现民主的实践,用相关理论来为民众的维权服务,加快民主进程,并不是站在民众维权的对立面,说三道四,这不行,那不行,让民众停下争取个人权利的脚步,等待统治者恩赐,当统治权力的同谋者。

不要嫌民众文化水平不高,他们有潜在的权利意识。你看,乡下有的“大老粗”,遇到他人欺负时,有时也会说出学问家们正在深入研究着的深刻道理:你是人,我也是人,你为什么欺负我?你看,这句话里有多少内涵——人的价值至上意识,人的尊严意识,人的平等意识,社会公正意识!多可贵啊!知识分子(不是知识人)责任就是挖掘的调动这样式潜质,帮助他们维权,同时,反对统治权力的同谋者阻挡和破坏民众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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