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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www.bjlaw.org      时间:2016年6月16日      来源:仁合公益与法律研究中心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根据我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黄献华律师提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为协助聘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外聘法律顾问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4.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5.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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